近日,青岛市环境保护局、青岛市财政局联合下发了《关于2015年度全市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情况的通报》,高新区获得水环境质量改善一等奖,环境管理三等奖,共获奖金80万元。
根据《青岛市“十二五”期间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奖励办法》,全市污染物减排和环境改善考核对象分两组,涉及11个区市,共设污染物总量减排奖、环境管理奖、水环境质量改善奖和大气环境质量改善奖4个奖项,奖金总额1000万元,每个奖项一等奖奖金60万元,二等奖奖金40万元,三等奖奖金20万元。其中,高新区只参与水环境质量改善和环境管理考核。
高新区积极推进水污染防治工作,一是深入落实“河长制”,全面推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,建立健全流域环境保护监管体系,进一步落实各相关部门和街道的责任,加快实施全市河流污染整治,彻底解决污水直排环境问题,实现河流水质逐年改善,为辖区的河流污染整治工作的有序推进打下了坚实的基础。二是对跨界区域存在的水环境隐患,分别联合城阳和胶州市分管领导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,实地进行联合排查,对各负责管辖区域污染隐患直排口进行了明确;三是过采取工作日、节假日、八小时之外错时执法等多种形式,对祥茂河、墨水河、桃源河和大沽河高新区段等重点企业进行巡查、检查280余次,严查环境违法行为;四是总投资3100余万元对桃源河河套段河道清淤疏浚、堤防加固、河道护岸、穿堤构筑物等进行治理。
2016年,高新区将继续推进污水管网建设,扩大污水管网覆盖率,提高污水收集率和集中处理率,继续开展污水直排环境问题专项治理,为环境质量改善提供可靠保障。(环保分局)